5月8日00时15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文明街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所持驾驶证是C1D准驾车型,D准驾车型是2024年4月12日取得的,目前还处于实习期。
5月8日00时15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文明街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所持驾驶证是C1D准驾车型,D准驾车型是2024年4月12日取得的,目前还处于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