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之时,海州区、阜新县两家法院联合到阜新县十家子镇五家子村开展强制腾房,在当地派出所、政府及村委会的支持及见证下,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人,及时兑现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简要案情:
2014年,被执行人吴某欠阜新县某信用社贷款,当时阜新县法院作出的判决和吴某欠另一债权人的海州区法院判决均已生效。在执行中,吴某仅有一处楼房,又因该楼建在集体经济土地上,拍卖的范围较小,仅有本村村民方可竞拍。
执行经过:
2024年2月,适格的竞拍人竞拍完毕并在办理过户交接时,吴某的其他几位债权人出来一直阻拦交付房屋,并将个人的生活物品、草、煤堆放在楼内,经多次沟通无效后,法院依法公告清腾,在公告期后,占据房屋的个人生活物品仍然没有拿走,经两家法院多次释明法理、情理未果后,遂依法强制执行。在向属地派出所、镇政府、村备案后,在村主任现场见证下,当场将房屋进行腾退,并现场交付给申请人,整个过程平稳有序,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房屋交接,至此,长达十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直是阜新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价值理念。下一步,阜新法院执行工作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将强制执行与柔性执法做到有机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