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某寺庙工作人员张某报案称:寺庙供奉的佛手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询问得知,报案人张某前一天在寺庙财神殿巡查时还曾看见佛手,第二天再巡查时发现佛手不翼而飞。根据寺庙工作人员描述,被盗佛手长约30厘米、高约20厘米,黄色,玛瑙材质,形状是一只手托着一个瓶子,底座写着“佛手来财”四个字。
随后,民警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当日游客及工作人员进行走访,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2月3日在盘山县一家佛店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王某交代,她经营一家佛店,但收人状况一直不好,好吃懒做的她一心想求佛祖保佑自己发财,曾多次来到该寺庙,发现寺庙香火鼎盛,遂心生贪念,产生盗窃佛手自己供奉的想法,希望能让佛手在家保佑自己发大财。
经价格认定,被盗佛手价值1.58万元。目前,该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