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16:09:52 来源: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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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父母恩,一世兄妹情。父母在与不在,兄弟姐妹间都应该相亲相爱、有来有往、抱团取暖。但现实总是残酷的,有少数人在父母离世后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心存芥蒂、渐行渐远。
近日,阜新县法院于寺法庭受理一起亲兄妹之间引发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双方因父母去世后在继承父母土地耕种权上产生争执,互相指责,致使亲情冷场,不再来往。
张某某与刘某某夫妻二人共生育三名子女,长子张某玉,次子张某青,女儿张某秋。张某某生前于1998年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13亩。当时,张某玉、张某青已成家另过,张某秋已嫁入外村。2003年张某秋将户口迁回本村落户张某某与刘某某户口内。现张某某夫妇均已去世。2023年春,张某秋先行耕种其中面积5.65亩的一块土地,后被张某玉翻种秋收;另一块地也被张某玉耕种秋收,其它土地由张某青耕种秋收。三子女在分地距今久远、部分土地又重新调整和对承担父母赡养费三个问题上产生争议纠纷。
于寺法庭打造“调解+”法庭特色品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有效方案,采取双线互动、部门联动,司法主动+庭镇联动等方式,成立多个调解团队,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模式大格局。调解过程中,法庭对纠纷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采取联合村委会+“群英”调解断是非的方式,将当时1998年分地的参与人员、原村委会主任、现任村委会的人员和当地最有威望的人员集合至村委会会议室,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此案经多方合力,最终顺利达成和解,确认了三兄妹各自土地使用权份额,并就损失赔偿当场支付,至此,三兄妹冰释前嫌、和好如初。1、调解中,将三兄妹之间可能发生的多起案件一并进行调解,有效避免了涉案数量继续增加。2、土地是农民兄弟的命根子。这类案情虽不复杂,但处理起来并非是件易事,一旦处理不好,往往会引发矛盾升级,有效避免了矛盾再度升级。3、调解前,通知其他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到场观听,通过调解过程让其他当事人明白案件中存在的道理,从而达到“以调解代普法”和“处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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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