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完善征收体系,近日,辽宁省环境保护税征管协助工作座谈会在阜新召开。生态环境部、国家税务总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大连市税务局,全省各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市税务局、阜新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座谈研讨会上,全省各兄弟城市就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交流经验、增进共识,共同探索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细颗粒物抽样测算办法,扎实推动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正确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和“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完善征收体系,加快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环境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我市积极探索,以推进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为抓手,充分调研、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将10家重点行业排污企业纳入首批环境保护税征收试点,积极开展环境税征收辅导。按照“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应缴尽缴”原则,对超标准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自主减排效果显著企业,坚决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驱动,积极引导排污单位切实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有效激发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内生动力,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方面,形成了具有“阜新特色”的可行经验。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座谈研讨为契机,紧密围绕环境保护税征管协助工作,持续加强环保、税务、财政等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共享与征管协作,统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为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协作做出新的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