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辽0902执恢325号
被执行人:杨智涛,男,汉族,1982年4月4日出生,现住阜新市海州区振兴路41-1-307。
悬赏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赏金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且法院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奖励伍佰元。
举报电话:18641876116冯法官。
郑重承诺: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