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和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2月22日,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联合阜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阜新县籍大学生代表开展《第二十条》观影活动。
该片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法条,从“想要为见义勇为行为讨说法的公交车司机、制止校园霸凌打伤施暴者的高中生、对村霸忍无可忍而反抗的村民”三起案件呈现了从不敢适用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办案过程。
观影前,检察干警向学生们发放了相关法律书籍,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能,并对刑法第二十条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以案说法,引领学生们树立法治思维,主动思考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形。学生们在观影过程中对法律及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激发了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提高了对“正当防卫”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
接下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开展多样化、多形式、多途径的法治宣传活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正当防卫立法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鼓励大家能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者是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站出来向不法行为说不,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这部电影让我懂得了如何运用第二十条保护好人、惩戒坏人。”
--—辽宁大学 范无敌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当这句台词从雷佳音的口中说出时,我感到特别的激动。我相信,这部电影会给每一位‘春晖学子’带来深刻的启示和感悟。”
--—广东医科大学 邢睦新
“《第二十条》是个缩影,不管是检察官的努力,还是当事人的痛苦都应该被更多人看到,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把第二十条记得更牢、用得更好。”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孙瑞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