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辽0921执2425号
被执行人:吴振华,女,1987年4月28日生,蒙古族,住阜新县东梁镇哈拉户稍村哈拉户稍173号。
悬赏期限: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首次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法院根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电话:13795021470
04188312441肖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