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1时09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大街汇丰路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曾于2022年7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邱大队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3日21时09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大街汇丰路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曾于2022年7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邱大队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