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提升安全生产与法院工作相融合的意识,1月29日,阜新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妍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要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实抓好全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时刻警醒、迅速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
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省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各项安全措施抓早抓细、抓紧抓实、抓严抓牢。要压实工作责任,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责任定到岗、定到人、定到点、定到位,确保对突发事件预警到位、处置到位。
二是要抓早抓细机关自身安全。要自觉主动开展机关安全风险排查检查,建立风险台账,明确整改对策,督促整改落实,消除隐患,杜绝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要执行机关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特殊物品保管和使用规定,确保特殊物品实体安全。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落实好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司机安全驾驶等工作培训,严禁公车私用情况发生。要加强文件、印信、档案、卷宗等办公办案资料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和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办公区域安全隐患检查和机关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三是要抓紧抓实办公办案安全。要坚持深入排查化解案件安全隐患,强化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控预案,精准研判、妥善应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提升处突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涉案风险隐患。加强办公区域与审判区域安全管理,严格对进入审判区域的所有人员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有风险苗头的,及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倡导文明司法,规范办案行为,办案人员、诉讼服务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接待。要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对突发敏感事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时发力,有针对性地完善重大舆情管控应急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