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23时5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友好路元丰街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对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身份核实,发现该车驾驶人杨某的驾驶证在2017年因交通肇事已被注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同时杨某还是一名有涉毒前科人员。民警立即将杨某带回大队对车辆及驾驶员做进一步检查。经尿液检测,杨某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系毒驾违法行为。
目前,新邱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4100元的处罚,同时,对杨某的吸毒违法行为已移交新邱公安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