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14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红八线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并有倒车掉头的意向,但由于路段较窄,无法掉头,执勤民警快步赶了过去,要求驾驶员下车依法接受检查,通过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动车。
12月20日14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红八线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并有倒车掉头的意向,但由于路段较窄,无法掉头,执勤民警快步赶了过去,要求驾驶员下车依法接受检查,通过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