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21)辽0921执1503号
被执行人: 李权达,男,1990年07月16日生,汉族,住凌海市双凌路15A号3单元45室。
悬赏期限: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首次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法院根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举报电话:15141848896
04188312442秦法官
郑重承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