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前不久,彰武县公安局开发区警务大队在巡查期间,发现一出租厂房内有四名男子往“豆粕”内掺硅沙,民警将四人控制并报刑侦大队,刑侦大队赶到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四人涉嫌以“掉包”手段实施盗窃。
经讯问,四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大货车司机张某、刘某、郑某经常为多家企业运输“豆粕”,为牟取暴利,三人在彰武县某园区租一闲置厂房,购买大量硅沙后,将运来的“豆粕”先拉到租的厂房内,由雇佣的两名工人“偷梁换柱”,将一些豆粕和硅沙调换,然后装车送到购买豆粕的企业。案发当日,张某、刘某正在与两名工人“掉包”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民警连夜出击,在外市将郑某成功抓获。
通过大量的工作, 民警确定5名犯罪嫌疑人以“掉包”手段盗窃企业购买的豆粕200多吨后变卖,获赃款近百万。
目前,该犯罪团伙张某、刘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彰武县公安局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