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流程,避免被巡察党组织走弯路,提高整改质效。近日,区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组对十二届区委第四轮6家尚在集中整改期内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督查督办组采取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调阅相关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指出问题46个,提出整改建议46条,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站位要再提升。巡视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问题整改,要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细抓实抓具体。
二是责任要再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要统筹推动所辖社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党组织整改落实、履行街道社区一体化整改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协调解决社区本级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合力抓好对社区的巡察整改。
三是质效要再提高。要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督查督办组反馈的问题,对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看整改的责任是否压实,看是否举一反三对问题进行认领,看整改的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看整改的规定动作是否全面完成,看是否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同时要做好下一步整改报告的起草及整改报告的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