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承包的土地地势不好,收成少,能不能给调换呀?”日前,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一村民来到该镇的便民服务中心经管窗口询问。
经管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安抚该村民的激动情绪,对其提出的诉求表示理解,随后拿出《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法律条文进行耐心解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如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告知这位村民,其情况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因此不能作出调整。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得到了村民的理解。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韩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强化法治学习实践,不断提升法治专业素养,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