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阜新市1个集体、2名个人获此殊荣。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张宏盛 阜新市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
张 莹 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街道爱国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妇联主席
近年来,阜新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级妇联组织以及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源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基层维权关爱服务水平,增强妇女儿童法治素养,畅通和规范妇女儿童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汇聚起了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营造了保护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