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9 16:43:14 来源: 阜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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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连续性,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按照《阜新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现就第十七届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领域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市政府规章,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城乡建设既包括城乡道路交通、水电气热市政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管理除了包括对市容、市政等事项的管理,也包括对城乡人员、组织的服务和管理以及对行政管理事项的规范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事项。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包括文物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基层治理领域方面的事项。包括居(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居民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和保障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应当提出项目名称,简要说明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措施,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司法局。为了便于沟通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阜新市司法局(阜新市细河区育新路9号,邮编:123000,信封上注明转立法科“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联系电话:0418——2915621;传真:0418——2915634。阜新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阜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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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