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完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镇街管委会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及消防常识,近日,细河区举办全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及典型示范检查培训班,对全区公安派出所、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解读调整依据,明确各方权责
消防大队监督员对《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细河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九小场所列管标准》《关于明确全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监管范围、移交机制等工作,各部门应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消防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详解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管理
为提高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消防大队监督员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辽宁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和自己多年从事执法工作经验,进行了详细剖析、讲解,深入浅出地就消防检查、消防隐患处理、相关文书制作等消防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细分场所类型,检查重点精讲
此次培训因为面向许多刚从事消防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所以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建筑、场所检查的要点内容进行了分类培训。消防监督员以案说法,结合辖区单位火灾案例重点讲解了高层住宅小区、幼儿园、托儿所、养老服务机构、旅馆、饭店、超市、生产、加工企业等类型的检查要点与方法,讲解如何指导群众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等内容。对消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探讨,要求各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要深刻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立足实际,强化底线思维,加强辖区列管单位以及沿街商铺等不托底场所排查检查。
消防器材认知,会操作会检查
实践操作环节主要展示并讲解逃生面罩、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还详细地介绍了常见装备器材的基本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范围,并现场进行演示,便于参训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现场还邀请参训人员亲手操作器材,获得直观体验。针对操作中的不足,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使参训人员更好地了解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指导群众进行逃生自救。
典型示范检查,现场教学实践
消防大队监督员带领参训人员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示范性检查工作,从消防车通道到建筑消防设施,从巡检记录到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指导如何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下一步,大队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紧盯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需求,进一步对接和指导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型消防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序开展,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