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邵寒带队参观了阜新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并在现场听取阜新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会上,中院立案一庭总结了全市法院1-9月一审民商事、行政收案、诉前调解及第四季度诉源治理任务目标情况。并针对第四季度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要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切实将离婚纠纷、物业纠纷等九类案件与人民调解做好对接,让诉前调解再向前端延伸一步;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动各级调解组织前端化解的作用,切实保证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随后,阜新县法院、细河区法院相继介绍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及取得的成效。
阜新县法院:一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追求诉前解纷实效。加强“法”“司”联动,实现访、调、立、裁的职能,对来院起诉案件首先通过司法局分流调解,并对诉前分流调解未成功案件,再进行二次分流;二是坚持“抓诉前、治欲病”,汇聚多元解纷合力。加强与司法局的协调联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意见》,聘请乡镇(城区街道)司法所长作为特邀调解员,将调解工作辐射到乡镇村屯,调解网络覆盖全县381个行政村,建立司法调解员与特邀调解员、员额法官、院庭长接力调解机制,让诉源治理工作更加精准。三是坚持“抓全程,治共病”,建立实质解纷体系。以“阜政通”平台为依托,以人民法庭为基站,出台《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转模式》等多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流程。
细河区法院:一是坚持党委领导,融入治理大格局。及时跟进党委部署,让速裁团队全面进驻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将党建先行落实到诉源治理前沿阵地。二是强化分类施策,共促多元解纷。加强群体性纠纷的实质化解,与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物业纠纷化解探索等工作。三是深化机制保障,抓实源头治理。切实推进轮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调解机制,切实做好与区信访局常态化联动对接,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敏感纠纷和易激化矛盾提前介入等工作。四是完善诉调对接,激发内生活力。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制定规范文件,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准确适用繁简分流程序,建优配强速裁团队,促使案件从源头上“减量增效”。五是坚持能动司法,助推深度形式治理。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提升制发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实效性。以科技赋能为引领,与多部门联合坚持线上线下普法、调解等形式的多维运用。六是为人民调解畅通司法确认渠道。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七是加强府院联动,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邀请区人大、政协委员、网格员、社区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调解,让“最了解”和“善调解”同步发力。
会上,彰武县、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五家法院还分别汇报了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邵寒对各基层院立案庭前三季度的诉源治理工作给予肯定,并对第四季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证全年任务按时完成。全市法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动各级调解组织前端化解作用,切实保证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阜政通”治理模式大格局,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全市法院要建立与各调解组织定期会商、共同解纷、业务指导机制,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要充分发挥“阜政通”优势,与相关部门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对接,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部门合作,探索案件推送机制,切实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诉前调解工作。
三、多措并举,坚持能动司法,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要将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等九种类型纠纷案件,要及时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引导当事人先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再进行诉前调解。对人民调解组织不配合的,各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二是持续深入推行“法官进网格▪法润基层”活动,加强法官对调解案件指导。三是全面落实“四所一庭”工作机制,打好调解与司法确认的“组合拳”。
四、加强诉前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员队伍管理,对诉前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向诉前调解员分享调解案件的经验和技巧,讲解调解制度、调解原则和调解程序等,进一步提升诉前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履职能力,切实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最后,邵寒强调:目前是决战第四季度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立案登记制,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对符合督促程序的案件,要严格按照督促程序办理。要拿出只争朝夕的干劲、背水一战的决心,再冲刺再提速,保证年底圆满完成立案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