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彰武依法治沙,合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业务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共建共赢。9月26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与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举行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全国人大代表王秀英等12名来自阜新市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走进彰武县检察院进行交流座谈。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杨利、彰武县委政法委书记高印坤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党组书记、检察长汤海朋详细介绍了近几年来彰武县院围绕服务依法治沙的工作成果,辽宁大学的专家学者从荒漠化治理实际出发提出了新的路径,拓宽了新的思路。代表委员们就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服务荒漠化治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彰武县始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巩固治沙成果,坚持用严格的制度、高效的手段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彰武县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林木采伐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实施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草原保护条例》,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垦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毁林毁草行为,全面推进封山禁牧实施,使法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最大限度减少了林地草地逆转、保证了林地、草地保有量,检察院做出了应有贡献。”全国人大代表、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王秀英在座谈会上感慨地说。
省政协委员、彰武县政协副主席孙立鸿就依法治沙为检察机关提出几点建议:“这些年我们全社会能够在安全和平的环境下生活和工作,与司法机关的保驾护航是分不开的。科尔沁歼灭战已经打响,主战场就在我们的彰武县,那么依法治沙就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群众在治沙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检察机关能够在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这样才能达到事后放心的效果。事前预防我认为普法特别的重要,事中干预就体现在检察机关的执法上。作为省政协委员,我也会在工作中继续参与和支持检察工作,为彰武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作出我的贡献。”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治沙精神是的信仰和使命。在教育工作中,我时刻关注生态保护,积极倡导环保意识,通过学生的参与和感染,推动治沙工作的进展。我深知治沙不仅仅是治理沙漠化,而是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治沙精神贯穿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秉持着治沙精神……”省人大代表、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王丽老师深情的说。
杨利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彰武县检察院与辽宁大学的共建,标志着阜新检察机关与高校之间的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于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要积极联络代表委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意。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永远在路上,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就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联系的重要纽带,是了解民情民意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下一步彰武县院将一如既往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新时代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持续发力,抓日常、抓经常,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