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新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意见》共分4部分20条,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振兴发展”“全面强化监督质效,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着力锻造过硬队伍,切实提升监督能力”“积极加强组织保障,深入推动依法履职”等方面,提出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为创建“ 双示范市”、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具体举措。
《意见》具有鲜明阜新特色。在纵深推进平安阜新建设方面,要求健全检察环节惩防机制,提升维护阜新安全能力,坚决防范和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全面提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始终保持对重大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精准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就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强调,要统筹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开展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基层试点工作,推动及时化解矛盾、有效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监督纠正涉及非公经济案件“ 不应当立而立”和“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要强化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要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涉案财物规范管理,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要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