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8月末,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3604户,同比增长35.88%,增幅位列全省第三;全市市场主体总量首次超过20万户大关,达到203629户。
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市场监管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阜新市情,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多点发力,多轮驱动,精准帮扶,全力助推个体工商户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在学习借鉴苏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阜新市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六个方面制定30条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升招聘用工服务、加强惠企纾困政策宣传等方面,弘扬“首创精神”,积极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消博会、辽洽会等大型展会,推动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平台,持续拓展网销渠道,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转型升级。
为使更多市场主体能够生下来、长得壮、活得好、有后劲,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在全市9个登记注册窗口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在持续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该局进一步实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市场主体办照“零收费”,企业名称核准自主申报,为市场“清障搭台”,为创业者“松绑减负”,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迅猛发展。首先,建立完善了阜新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席会议成员由11家调整为15家,形成培育壮大个体工商户的工作合力。其次,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先行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并将其“构建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促进乡村加快振兴发展”的经验做法纳入申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项目,在全市推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模式”,目前在全市城乡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34个。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中国邮储银行阜新市分行,有效利用“百亿送贷”平台,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恳谈会,建立微信群、发放宣传单、发布路牌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百亿送贷”活动;适时推出“极速贷”“e贷”“信用贷”等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进园区、进企业、进乡村,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入户,使经营主体不出店就能贷到款。截至7月末,全市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推介18次,投放贷款4.98亿元,惠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385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