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活动,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协调沟通,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9月4日上午,阜新市召开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宣贯暨研讨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在阜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综合指导科科长张庆春对编制《阜新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背景、意义、核心概念等方面做了深入解读,并对《规定》中维护保养流程及规定、档案管理、信息公示公开、信息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和答疑解惑,确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为合法合规,市场规范有序,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副支队长曹军就新《规定》的贯彻执行,对技术服务机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全体员工,对照《阜新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严格落实服务责任,严格把关服务质量。
一是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重大活动安保,帮助服务对象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参与行业内部管理,各机构在全面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行业管理,制定并落实行业自律准则,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各大队应结合日常检查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严厉打击从业条件不达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出租或出借从业人员资质,擅自更改或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将专项检查整体工作成效纳入防火干部业绩核查和大队年度考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