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强化营商制度设计与举措创新,全力打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流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最核心的竞争力。为切实提高阜新地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保障效能,倾力打造“亲商、爱商、重商、暖商”政府部门新形象,吸纳更多外埠实力企业来阜投资兴业、共谋发展,助推美丽阜新营商品质持续升级,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围绕强化制度设计、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等三项举措,全力打好打赢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仗。
一是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坚持以市局党组为牵引,强化营商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出台《阜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分别对监督员履职责任和享有权力以及日常管理加以明确,为营商环境监督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且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有充分话语权,提供有力的托底措施保障。公众监督举措的有力投放,是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品质再升级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监督员”这一桥梁纽带,既可及时获取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需求,又可有效破除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的壁垒,有效避免了权力寻租与“关系案”“人情案”,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精心选聘社会监督力量,助力挖掘营商短板问题
按照阜新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将新一届营商环境监督员选聘范围涵盖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司法机关和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经过基层选优推荐、意向人选考察、集体会商讨论、官方网站公示、上报省厅审核等一系列选聘程序,22名新一届监督员已受聘上岗,正式履职监督。聘期内,监督员将受邀参加各类专项行动、信访案件调查、入厂监督帮扶、行政处罚合议等环境执法活动,对执法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助力挖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服务短板和隐性不足,确保在“隐形监督”作用下,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三是积极开展监督交流座谈,共话执法领域营商发展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阵地建设,广泛征询监督员代表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并真实客观做好归纳与梳理,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能落地、经推敲、保见效。座谈交流时,着重做好监督员以不同视角发现和收集到的市场主体对于生态环境需求信息,如实记录企业群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聚焦双向梗阻,精准制定保障措施,健全长效营商机制,致力破解营商环境难题,并诚请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从中汲取公众智慧,合力打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共同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廉洁高效、公平公正、和谐友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项优化营商举措的精准实施,成为阜新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全力打造营商环境软实力的着力点,以及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下一步,阜新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将继续围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于行政处罚事项、修订自由裁量等多个方面,持续研活营商环境建设举措,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推动提升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为阜新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好生态环境执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