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参加检查,副市长林莉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第二十六中学、银通中央公园小区、太平区红树小学和宝地城小区二期等 处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双碳”行动的战略要求,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 要意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广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原则,认真查找 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持续完善的意见建议,推动绿色建筑条例全面深入有效 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真查真改,从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 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执法检查意见落 实到位。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委员参加执法检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 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