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以来,阜新市司法局树立实干导向,坚持整治形式主义,大力推进为基层减负,取得显著成效。
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减文控会要求,严把行文“入口关”,做到凡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并精简行文内容,一般性公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报告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请示性公文控制在500字以内。同时,减少文印数量,凡能通过机要传输系统传输的,除存档外,不印刷纸质文件。
在精简会议方面,今年以来召开县区参会会议1次,并严格控制参会范围,能让县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就不要求“ 一把手”来,切实减少了参会人员。
一系列举措为广大干部职工“松绑”,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在此项工作中,市司法局精准发力,积极推动创建工作。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目标,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调动基层组织创建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坚持法治赋能,严格按照建设指导标准,逐条改进,逐项提升,并在创建本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同时,开展集中督导工作,确保基层组织自治功能有效发挥,切实推动基层治理减负增效。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个。此外,市司法局还深入开展“千千结”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深入春耕备耕一线,开展送法进农村大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释放“党建+法律服务”叠加效应,探索法治服务乡村振兴新途径。
一支高质量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开展工作的有力保障。基于这一认识,市司法局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人员中选拔热衷于法治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法律明白人”2530名,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使其具备较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同时,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通过“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群众依法维权。我市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84条,解答法律咨询21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件,开展法治宣传23次,举办法治讲座8次。
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还加强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拔聘任619名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纠纷排查4849场次,化解各类纠纷9776件。同时,市司法局持续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和运行,为群众搭建“家门口”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大力推广应用“慧评理”微信小程序,截至目前,“慧评理”小程序线上化解各类纠纷1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