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09:27:35 来源: 阜蒙县公安局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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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是动物集群活动的季节,正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时期,也是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近日,阜蒙县公安局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指派森林警察大队和派出所联合行动,加强巡逻防范,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11月19日,刘某和秦某胜两人在阜蒙县哈达户稍镇一个河套里“奋战”数小时,抓到95只蛙,准备晚上喝点酒尝尝鲜,被当地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现场,民警依法缴获禁猎工具电杆2根及其他工具3件。经审讯,2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专业部门鉴定,被非法狩猎的95只蛙类中,有东北林蛙93只、蟾蜍(癞蛤蟆)2只。

12月14日,阜蒙县公安局七家子派出所民警和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王府收费站口联合检查时,发现一辆吉普车内装有3条叉裤、1套地笼网具、1台电机,纺织袋内装有活体蛙类1333只,均被民警当场缴获。经审讯,王某庆、王某阳、王某夫、王某鑫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在七家子镇某河套内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专业部门鉴定,被非法狩猎的1333只蛙类中,有东北林蛙1055只、蟾蜍278只。
12月15日,富荣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有两人正在村子的河道里非法捕捞。民警当场查获活体蛙类810只、缴获猎捕工具4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对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专业部门鉴定,被非法狩猎的810只蛙类均是东北林蛙。

本文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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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