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9 16:50:40 来源: 阜新交警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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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凌晨5时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电话:辽小线与吴家窑村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者受伤,请求出警。
民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者已无生命体征。在现场,一男子贾某自称是肇事者,他向民警讲述自己驾驶黑色雪佛兰轿车时,撞上了路边的行人…… 清河门大队负责事故工作的副大队长李五星和民警姜宏波在侦查中发现,肇事车辆前方有行车记录仪插口,但未发现行车记录仪,询问贾某时,他说没有行车记录仪。此时,现场的另一名男子褚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据介绍褚某系贾某的小舅子,自称是该肇事车辆的车主,来现场是为了报保险、处理事故的后续事宜。 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褚某在回答交警提问时故意避重就轻,特别是针对行车记录仪去向问题,褚某说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就将行车记录仪拆除了。民警又问褚某是怎么到达的事故现场,褚某称是坐朋友的车来的。 民警决定将褚某和贾某一起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当褚某乘坐李五星的车返回大队时,李五星发现褚某身上有酒气,再仔细观察褚某,发现褚某的鞋子很脏,泥土与现场死者跌落的深沟泥土类似。反观贾某,其鞋子干净,衣服却很脏。 这些细节,令民警怀疑此案之中还有其他隐情。到达大队后,李五星和姜宏波将两人分开询问,再次发现疑点:贾某自己有两辆车,没必要再借褚某的车开;贾某对现场的情况叙述的含糊不清。 于是,民警分别对贾、褚二人就案件情况分析其中厉害关系,最终贾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将真相全盘托出: 原来,车辆肇事时的驾驶人是褚某。7月10日晚上,褚某到北镇约见朋友,同时喝酒喝到11日凌晨。在返回清河门途中,由于饮酒以及休息不好,行径事故地点时打瞌睡,与行人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后,褚某担心自己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以及酒驾肇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就想出了找姐夫贾某冒名顶替的“妙计”。为了能够瞒天过海,褚某还和贾某换了上衣,但是鞋子上的细节让民警发现了他们的破绽。 最终贾某、褚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褚某经公安机关调查,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59.16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涉嫌交通肇事罪。贾某因包庇罪被移交清河门公安分局乌龙坝派出所,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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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