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月入过万”。当这样劲爆的广告映入眼帘,你是否会因此心动呢?
别急!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在诱惑的背后,都是犯罪分子设计的刷单陷阱。可就是这样“一眼假”的陷阱,却总有人身陷其中。
“我想加入你们,该怎么操作?”一句简单的问话,也是导致受害人刘女士坠入“陷阱”的开始……
近日,阜蒙县公安局接到刘女士报警,她被微信好友骗走31.5万元,索要多次未果,直到被对方拉黑,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今年2月26日,刘女士在某超市微信群里,看见微信昵称为“家里家外”的用户,在群里发布“足不出户,赚零花钱……”的广告,随后刘女士就添加了他的微信进行了解。在交谈过程中,“家里家外”把自己的姓名、住址等信息都坦诚地告诉了刘女士。在得到刘女士的充分信任后,他发来一个App链接,告诉刘女士,每天观看小视频、点赞就可以挣钱。
“我最开始在那个App上赚了200元钱,当提现时系统显示需要绑定本人身份证,我当时很迟疑,就问他怎么办。他声称有一位朋友在这家网络公司工作,可以帮助我。”刘女士回忆着被骗的经过。之后,刘女士就添加了这位所谓“朋友”的微信,对方承诺24小时内就能提现,但要先支付188元的“好处费”。
刘女士心想,188元换200元也不吃亏,当即就给对方转了钱。此后几天,对方以提升额度、微信账号冻结、软件系统故障等理由,多次要求刘女士转账,还编造了一个更大的谎言:“不如我们一次性买断,投资做个地区代理,钱就全回来了。”
在高薪的诱惑和对方的蒙骗下,刘女士一步步进入了嫌疑人布下的陷阱,先后向对方转账67笔,合计33.5万元。而在此期间,她只收回2万元。
掌握相关情况后,反诈中心及辖区大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6月28日在阜新市一家二手车行的停车场内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欠下网贷,便在微信群发布“足不出户,赚零花钱”的广告,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自己同时控制两个微信账号,分饰两角,从而对刘女士实施诈骗。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