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30 09:34:23 来源: 清河门宣传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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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社会实践活动
由单位(部门)、乡镇提供实践岗位10个
(拟招岗位表附后)
下面
请跟随团团的脚步
一起看看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吧~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和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年满18周岁;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4.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等安全;6.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时间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指挥,能够保证服务时间,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实践时长:2023年7月—8月。按照志愿者实际到岗时间起计算,原则上不少于30天。本活动同步对接创青春“返家乡”项目,有相关服务需求的同学,请及时与团区委活动负责人联系。

1.志愿者具体工作由实践单位安排,活动期间无劳动报酬,如需请假请提前向团区委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由服务单位同意方可离岗。对于实践期间擅离职守、无故缺勤、扰乱实践单位日常工作秩序、不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实践单位可提前单方面终止其实践工作。2.请所有报名参加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扫码进入群聊,方便日后沟通交流。
3.活动期间欢迎志愿者以短视频、vlog、经验博文等各种方式分享经历故事、思想感悟。活动结束前,志愿者需报送活动照片、工作总结、心得体会。4.活动结束时,实践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证明,合格者可获得社会实践证明,优秀志愿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证书。

本文来源:清河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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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