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相关内容,与会同志观看学习视频辅导教程。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就全面做好2023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付志宏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个人事项填报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吃透党中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始终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逐字逐句地深入研究,切实掌握新增和变化内容,认真对标对表,不弄虚作假,不瞒报漏报。要把个人事项填报当成一种自查方式,在如实填报的同时,善于揽镜自照、举一反三,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修复、自我提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把关,压紧压实责任,严肃处理瞒报漏报行为,切实提高个人事项填报准确性。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党组成员、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参加会议。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机关副县级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