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定于2023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起至1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生态环境巡查及宣传活动。
检察蓝疏通“硬堵塞”
塔子沟水库的地理位置优越,但遇到雨水偏大就会存在风险。
6月7日,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鄢宏伟与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前往太平区塔子沟水库、塔子沟河及长哈达河开展巡河工作。
在塔子沟水库,水泉镇政府正组织力量开展河底清淤及大坝加固工作,鄢宏伟一行与施工负责人进行了交谈,并向其宣传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
在巡河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部分河段仍然有杂物堵塞的情况,鄢宏伟要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河道淤堵状况,保障河道畅通。
检察蓝守护“农田绿”
6月8日,鄢宏伟与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内区水泉镇农耕情况进行摸排。在摸排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水泉镇大田已基本播种完毕,长势良好,部分农民正在铺设黑色地膜栽种辣椒秧苗。“要使用强度高、易回收的标准地膜,不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走访中,检察官们走进田间地头,提醒村民守护青山绿水人人有责。“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保护了环境和土地,太好了……”正在干农活的村民表示,以前大家都是买便宜的地膜,环不环保咱也不在乎,经过检察官的宣传,才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近几年来,我们按照要求和规定,全都用上了符合标准的农膜。
近年来,太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7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林地10余亩,回收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约4万余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太平区检察院将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剑指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太平区情,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检察监督,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