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给我们带来了温暖与希望!”近日,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当事人发出由衷感叹。当6名当事人领到22.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时,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集中发放,是我市法院系统开展众多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司法救助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救助精细化水平,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心用情纾解群众困难,让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都传递出温情。
数据显示,仅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高院报送司法救助案件36件共计45人,救助金额达192万元,同比增长9.67倍。已发放救助金86.5万元,同比增长5倍,发放金额为历年最多。案均救助5.3万元,人均救助4.26万元,救助案件数量、救助金额在全省遥遥领先。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经验介绍。司法救助正成为阜新法院系统持续释放司法暖意的亮点品牌。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是传递政府温暖和司法温度的有力举措。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暖民心、保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司法救助程序,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结合司法救助工作实际,我市出台了《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从健全机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报送程序、内审程序等方面对全市司法救助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流程,对涉命案、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刑事案件及时掌握信息,及时开展救助;两级法院均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由专人负责救助工作,促进司法救助质效不断提升。2022年,审查通过专项司法救助案件12件,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今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困难女性强化司法帮扶”为主题的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切实将温暖送到受助人身边。
对于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司法救助就像促进“伤口”愈合的药品,能帮助其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我市两级法院始终秉承“应救尽救”原则,拓宽救助渠道,尽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弱有所扶”——对因案致困、因案致贫、因案致难的,按照相关标准科学分类,依法合理确定救助数额,确保司法救助精准有效;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7天内完成内审和反馈工作。仅2022年,有6件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予以及时救助,有效提高了司法救助效率,及时为群众撑起司法救助的保护屏障。
为解决被救助人实际困难,防止出现“一救了之”现象,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建立跟踪回访、部门联动的救助案件长效机制,有效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办案法官通过定期走访、结对帮扶等方式,持续做好跟进工作,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对司法救助后生活仍面临困难的,办案法官主动对接民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汇聚多方力量共同解决当事人生活难题,确保其“稳生活、能生产、不返贫”,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一次次司法救助,让法律拥有了接地气的“温度”,将人民法院的关怀和法律的温情送到百姓心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打造司法救助工作的阜新品牌,在服务保障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法院更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