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凌晨2点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民警在新昌路清河大街巡逻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佟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佟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5月23日凌晨2点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民警在新昌路清河大街巡逻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佟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佟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