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电话卡、银行卡,轻轻松松挣大钱!
反正你的卡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租给我,我还付给你租金。
哼着小曲唱着歌
将自己的
实名制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卡
交给他人
轻松“快钱”到账
当心!
你可能已经踏上了犯罪的道路!
案件回顾
前不久,韩某在其朋友圈看到有人高价租用银行卡的广告,在利益驱使之下,韩某前往外市为诈骗团伙提供手机及银行卡用于洗钱等诈骗活动。根据这一线索,阜蒙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城东派出所、扎兰营子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很快便在太平区某小区住宅内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据韩某供述,还有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外省,民警立即前往外省成功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方某、张某阳抓捕归案,并成功规劝另两名团伙成员赵某、张某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这四名犯罪嫌疑人对使用韩某名下银行卡帮助电诈团伙转账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初步确认该电诈跑分团伙主犯系外市的银某和外省的龙某等人......
与此同时,另一起跑分案件进入了民警视野。根据上级提供线索,内蒙包某涉嫌跑分洗钱,随后福兴地派出所办案人员迅速出击,前往内蒙将包某带回审讯,线索指向其同村的上线飞某。办案民警又连夜再次赶往内蒙将飞某抓获,经过突击审讯得到重大发现,飞某交代出其上线正是前案提到的银某、龙某。办案民警通过大量工作,逐渐梳理出该团伙系以方某豪、刘某为骨干且团伙成员24人分布在多省市活动......
在阜蒙县公安局精心部署下,多个抓捕小组远赴山东、河南、安徽、内蒙等地,成功将方某豪、刘某为骨干的跑分洗钱团伙以及其他成员一举抓获。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作案数十起,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流水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2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