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近两年我市非煤矿山开展的部分专项整治和待整治内容,坚持巩固成果、持续深入、集中整治、系统治理,稳步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了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方案采用“1+12+1”架构体系,即1个综合整治总体方案、12个专项整治方案、1个保障措施方案,涵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全部内容。
现阶段,阜新市相关企业已开始集中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企业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坚持“一矿一策”、一个系统一个系统“过筛子”、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漏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落实”,落实动态自查自改机制。目前,10户非煤矿山企业在开展自查中已发现并整改隐患28个;县区监管部门抽查4户企业,责令1户企业停产,发现隐患62个,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