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并于2023年5月8日人道公益日挂牌。将集中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承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教育等职责,并负责其他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审判和法律服务工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优化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流程是法院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此次少年法庭挂牌成立,是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针政策的具体实践。为此,我院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归口管理,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优化人员配备,组建了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也将健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配套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将以少年法庭挂牌为契机,政治站位再提高,队伍建设再加强,权益保护再全面,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治之路,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