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教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事件一
2023年2月,阜蒙县男子韩某在其朋友圈看到有人高价租用银行卡的广告,在利益驱使之下,韩某前往沈阳市辽中区为一诈骗团伙提供手机及银行卡用于洗钱等诈骗活动。根据这一线索,阜蒙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城东派出所、扎兰营子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开展侦查,并最终在太平区某小区住宅内成功将嫌疑人韩某抓获。随后办案民警在韩某口中获得了团伙其他四名嫌疑人藏匿地点,民警立即前往安徽省合肥市成功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方某、张某阳抓捕归案,并规劝另两名团伙成员赵某、张某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用韩某名下银行卡帮助电诈团伙转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确认该跑分团伙主犯系沈阳的银某和广西的龙某等人。
事件二
与此同时,另一起跑分案件进入了民警视野。据公安部提供线索,内蒙籍男子包某涉嫌跑分洗钱,福兴地派出所办案人员迅速出击,前往内蒙古库伦旗将包某带回并立即开展询问,线索指向其同村的上线飞某。办案人员连夜赶往内蒙古库伦旗将飞某抓获,经过审讯警方有了重大发现,飞某交代出其上线正是前案提到的银某、龙某进。办案民警根据飞某提供的线索,将银某、龙某派回阜新操作刷流水的刘某、谢某成功抓获,在强大的证据链及心理攻势面前,二人的防线被击溃,交代其团伙成员系以方某豪、刘某为骨干的24人的人员。在阜蒙警方局精心部署下,多个抓捕组远赴山东、河南、安徽、内蒙等地,将该团伙其他成员一举抓获,至此以方某豪、刘某为骨干的跑分洗钱团伙覆灭。
该犯罪团伙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流水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24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