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区相关经营者:
一、旅游食品及餐饮方面
1.相关食品经营者要强化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不采购、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
2.餐饮服务经营者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禁止经营野生鲜蘑菇和来源不明的山野菜。
3.旅游团等集体用餐应选择具备相应供餐能力的正规餐饮单位,避免小餐饮单位超出供餐能力供餐。
二、旅游市场价格方面
1.游览参观景区(点)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
2.相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3.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要严格落实有关免费和优惠政策。
三、旅游景区(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应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应保证设备运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按时申报定期检验,确保设备检验合格,要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章操作现象发生。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
四、旅游广告宣传方面
1.相关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虚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相关市场主体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业务范围发布旅游广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
3.旅游广告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涉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五、商品交易及质量方面
1.相关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2.相关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3.相关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区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