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16:57:05 来源: 阜新交警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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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电话:清河门区滨江街与新区路路口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事故处理民警姜宏波等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发现:一辆号牌为辽JXXXXX的出租车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号牌为鲁QXXXXX黑色奥迪车。出租车内乘车人头部受伤严重,驾驶人刘某没有受伤。出租车与被撞奥迪车两车一侧受损严重。 令民警疑惑的是:事故现场路段比较宽阔,视线良好,驾驶人没有酒驾,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呢? 通过调查得知,刘某事发时溜号了,正想着别的事情,没有注意到路边停车,直到听见“咣”的一声,他才回过神来。 当时刘某系着安全带,所以没有受伤;副驾驶乘坐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发生碰撞瞬间,因惯性作用,其头部与车前挡风玻璃发生碰撞,额头开了一个很大的伤口,鲜血直流,被送往医院救治。 阜新交警特别提醒: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因惯性使驾乘人员与方向盘、座椅靠背及挡风玻璃发生碰撞。为了您的生命安全,驾乘车时请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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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