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为交通运输规范化执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4月11日,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举办2023年执法培训班,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班子成员及全队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特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家李超同志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做了详细的讲解答疑。课程内容包含对《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部分条款的理解以及交通运输执法中的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逐一分析和解析法理等。讲解了责令类行为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并对行政命令、作为行政处罚行为配套措施的责令类行为和作为行政处罚的责令行为进行了深入区分。对行政委托、首违可不罚、追责时效、法律规定冲突的解决原则、全过程记录和立案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实践案例进行详细说明。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疑虑较多的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部分结合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解答了大家的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交通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丰富了法律知识储备,加快了执法人员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新要求的脚步。下一步,全体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强学习,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稳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整体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