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10:24:33 来源: 阜蒙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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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近年来,随着阜蒙县电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加,电动车行驶在县城大街小巷,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部分电动车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规则,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县城文明形象。因此,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如下倡议:一、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车自行上牌地址:阜蒙县西门老客运站对面中华保险公司;符合上牌要求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请到阜蒙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登记上牌)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范有序行驶,正确佩戴头盔,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三、县交警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教育广大电动车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通行秩序,确保交通安全。请广大电动车车主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为维护全县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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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