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2023年3月24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朱渊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吴 昊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 宇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
曹 帅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
秦露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佳萌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明壮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文军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务欢池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