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16:38:46 来源: 阜新交警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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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7时35分许,阜新,李某驾驶辽JGQ6**号小型轿车绕行迎宾广场从东口驶出时,与绕行广场的李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因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虽然被撞倒在地,但头部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仅身体受轻伤,无大碍。 经调查,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迎宾广场东口变更车道驶出时,未让绕广场的二轮电动车先行,是该起事故形成的全部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规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只在一瞬间,但是撞击力是惊人的,通过以上事故可以看出,戴上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自身头部的伤害,请各位摩托车及电动车的驾乘人员正确配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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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