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消费者协会
3月15日,市消费者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在街心广场开展“提振消费信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在现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烟草等20多个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介绍消费知识、反诈知识等,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消费者现场提供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扣“提振消费信心”主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通过发布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倡议、放心消费创建、表彰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公开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等形式,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3月15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检察公益诉讼活动。
开展此次活动,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海州区辖区内商超、药店等地,开展联合走访,针对销售食品药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分发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和相关法律知识材料,设置咨询台,对过往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凝聚公益保护力,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销售点,查验火灾报警产品、喷水灭火产品和防火卷帘等消防产品,核对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无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行动共检查15个消防产品种类、30个批次的65件消防产品,并将判定不合格品送往专业检测机构抽样送检。
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管局
3月15日,细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活动中,细河区市场监管局设立了法律法规咨询台、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向消费者发放宣传单,介绍认明商标标识的常识,并对商家电子秤进行检验,监督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让老百姓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