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16:57:05 来源: 阜新住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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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排水户:
为加强阜新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落实城镇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23年2月1日起实施)规定,请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前,到各县区住建局重新免费办理城镇排水许可证(包括办证、换证)。自4月中旬开始,阜新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排水用户排水许可执法大检查。对违规排放的排水户将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咨询电话:阜新市住建局城建科0418--3308014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
本文来源:阜新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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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