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7时55分,徐某驾驶辽JJR###小型客车沿中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迎宾广场东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相邻车道内崔某驾驶的辽A2N###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的后果。
调查认定:徐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准备进入广场过程中,与同方向行驶右侧相邻车道内崔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徐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警示:车辆驾驶人在变更车道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瞭望。首先,观察自车侧方和准备变更的车道内的交通流情况,确认安全后开启转向指示灯示意;其次,再通过后视镜观察,在不妨碍准备驶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完成变道过程,关闭转向指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