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1 10:16:13 来源: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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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感谢司法救助政策,让我们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近日,救助申请人李某(化名)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阜蒙县人民法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事情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李某因车祸造成的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伤残七级,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判决该事故主要责任人王某(化名)赔偿李某医疗费等9.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法院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几经查找未发现王某下落和财产线索,该案陷入执行不能。法官经多次调查走访得知,李某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孩子,为了他的治疗家里积蓄已全部耗尽,还欠下很多债务,妻子为了照顾他也不能出去工作,仅仅依靠种地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了解到李某的不幸遭遇后,法官将李某的救助申请上报到司法救助委员会,经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认为李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并予以立案。通过多方努力,李某最终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救助款,这笔钱对于这个贫病交加的家庭来说,无疑是生的希望。司法救助虽然只是一种安抚方式,但承办法官每办一起救助案件时,都能始终保持一份强烈的责任心,要让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要让被害人真正体会到法律的温暖、国家的关怀。下一步,阜新法院将会继续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发挥救急救困作用,将这项温暖的救助制度贯彻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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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