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男教师猥亵儿童案件进行宣判,以被告人张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终身禁止被告人张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2年11月15日实施后,阜新市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宣告终身禁业的刑事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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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在某中学任教期间,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民教师,利用职业便利在校内猥亵儿童,违背了其职业的特定义务,在校内多次当众猥亵多名儿童, 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予从重处罚。
新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某行为严重践踏了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应依法严惩。新邱区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建议对其终身禁业,现法院已全部采纳。
这是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更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给予最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让“隐秘的角落”不再隐秘。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严重危害性、高再犯率等特点,通过判处“终身从业禁止”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同时开展校园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免遭性侵害,尤其是防止有前科的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再次犯罪,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